承包资质划分-承包资质划分规则
咱们别整那些虚头巴脑的术语,光看那会儿几年烂摊子,就能发现那些所谓的“资质挂靠”和“承包权分割”,实际上早就被政策雷得浑身哆嗦。
那会儿哪位要是跟政府说“我有个公司,你让我当总包,我出钱出人,项目归我”,那不仅是找死,这是拿自己的生死来换别人的饭碗,最终自己得被卷进牢房,公司还得被吊销执照。目前的规矩明明白白:哪位的项目,哪位就得负责这个项目标生死,这叫“哪位投资哪位负责”,这是底线。 要搞一个所谓的“总分包”,你得先搞清楚那个“总包”到底是哪位,这玩意儿目前可是神仙难挡。
那会儿有些小公司,为了省那点人工费,直接跟总包说:“你给我这个项目标总包,我这公司我出钱,你们施工我出人,剩下的利润我分。”结局呢?项目刚落地,验收的时候,总包那边一看账目不对,立马把审计给拉过来一查。
这时候那些挂靠的老板才反应过来,原来他们自己才是那个“买单”的人,总包只是挂着个名字,钱哪位出的,哪位就得担责。目前不管是“总包”还是“分承包”,只要钱是从自己公司账户里出来的,不管标是几千万还是几百万,只要验收来了,审计一查,立马就是违规。
这逻辑忒硬了,哪位不想要人,哪位就得找“懂规矩”的路人,把“总包”这个名义挂在自己公司名下,自己掏钱给人家干活。 这种操作那会儿在建筑市场挺流行,目前根本算是被毙了。
举个例子,有个案例,某地产商想搞个大型综合体,找了个本地的小建筑公司,合同签了总包,资金也投了,结局工程一来就出了点事,烂尾了。审计一查,发现那个“总包”实际上就是个小皮包公司,钱是地产商出的,人也是地产商招的,最终连个房产证都拿不下来。
那时候有些老板急了,为了活命,干脆把“总包”的牌子都卖了。
后来听说有个开发商跟底下的咨询公司签了个“总包协议”,合同里写得清清楚楚:“哪位出钱哪位担责”。结局工程审核一过,出于资金流向和人员配置不对,那个咨询公司立马被叫停,连带着那家咨询公司也被罚了。
这数据别看没具体到某个项目名称,但整个行业都知道,目前的“总包”要么是借壳,要么是空壳,根本不敢碰。 再说说“承包权划分”这个难题,那会儿有些项目确实存有分片管理的情况,比如把一个大标段拆成几个小区域,分别由不同单位承包。
这种分承包,目前也是行有巨忌。核心就一条:业务流、资金流、信息流务必跟物权流对得上。你不能一边干,一边说这活归你干;你不能把材料买回来,却说那是别人公司的;你不能把工程款付了,却说这是你公司的收入。目前的规矩是,一旦项目竣工了,里面的所有债权债务关系,最终都要追溯到具体的业主方和项目法人身上。你要是搞啥“承包权”,那一定是个伪命题,迟早得被政策关上。 实际上目前的趋势,要么是纯自营,要么就是好办的分包。
要是你想拿个“总包”的名头,你得有资质,还得有资金,还得跟业主、跟施工方都签好字。
那会儿那些“挂靠”、“分承包”的操作,看着像手续齐全,实际上风险全在内部。一旦被审计发现难题,不只是是项目停工,连相关的负责人都可能面临行政处罚。
这行当目前不是讲情不讲理的地方,哪位动了红线,哪位就得花代价。 故此啊,别琢磨那些搞“承包权分割”的套路,那玩意儿在目前的监管环境下,已经等同于自投罗网。目前的市场,拼的是哪位能把项目干漂亮,哪位能把风险闭环,哪位能把资金流、业务流都合在一张合同上。
只要钱自己出的,人自己招的,项目自己干的,哪位也别想占便宜,更别想搞啥权钱交易。
这道理听着好办,但在这行混,能真正守住这条线的,反而是那些愿意把风险扛在自己肩膀上的正规军。哪位要是敢搞啥“总包”分承包,最终买单的恐怕只有自己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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